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是什么?
工傷是在工作過程中受到意外的人身傷害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的一項具體內容,在一般的工傷索賠的流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在工傷認定完成后關于具體的工傷待遇的問題,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才能夠得到工傷待遇的賠償。那么具體的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是什么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申領工傷保險待遇應具備什么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辦理工傷醫療費報銷業務:
(1)已參加工傷保險;
(2)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3)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4)需轉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須在新源縣社保局填寫《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
(5)工傷認定單位與繳費單位須一致。
二、需要準備的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
(3)工傷發生當月的繳納工傷保險費名冊(繳費大廳負責人簽字蓋章)
(4)醫療機構收費收據(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另有用途請事先自行復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證明、醫療證明書、病案首頁、住院病歷、出院小結、出院證明;門診提供病歷或疾病證明書復印件;門診檢查的需要提供各項檢查報告單原件或復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門診);
(7)批準在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須提供《新源縣工傷職工轉院轉診申請表》;
(8)繼續治療的需提供《繼續治療確認書》原件;
(9)舊傷復發的需提供《舊傷復發確認書》原件;
(10)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
(11)證人證言及身份證復印件;
(12)參保單位提出書面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超過工傷事故發生時間30日的,須提交《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程序:
(1)工傷職工或參保單位攜帶上述所需資料到新源縣社會保險管理局待遇科提交資料;
(2)經辦人在系統上計發待遇后打電話給工傷職工單位通知填寫收款收據。
注意事項:
(1)醫療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三大目錄的范圍,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發生工傷后超過三十天申請工傷認定的,自工傷認定受理次日起的工傷醫療費用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次日起,在規定的繳費周期內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該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是什么?工傷一定要知道去找相關的機構索賠,不要耽誤另外時間,也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上面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的工傷索賠的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準備的材料大家一定要關注一下,一些注意事項詳細了解,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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