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社保卡,我們需要知道什么?
社保卡作為一種保障卡,在日常生活中對于保障個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對于社保卡其實我們有的人并非很了解,總會存在各種疑問,這些疑問都是什么呢?其實它就是關于社保卡的一些信息,對于這些信息我們需要知道哪些呢?
一、社保卡報銷結算問題:
1、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發生門診醫療費用,如何報銷以及門診掛號診療費用是按比例報銷嗎?
使用社保卡之前,已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交到單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報銷,如果您已使用過社保卡就醫,需同時將社保卡上交;自2009年6月1日起,門診診療費由醫療保險基金定額支付2元,其余費用由參保人員現金交納。值得說明的是,無論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否超過門診起付線,醫療保險基金同樣定額支付2元。
2、外購藥品醫療費用是否持卡實時結算?
因外購藥品發生的醫療費用不進行持卡實時結算,仍按原結算方式操作。
3、參保人員什么特殊情況下發生的全額現金墊付醫療費用可進行報銷?
如遇有急診未持社會保障卡、計劃生育手術、企業欠費、手工報銷或補換社保卡期間、參保后未發社會保障卡等情況就醫的,仍由參保人員個人現金全額墊付醫療費用,不能在醫院直接完成實時結算,符合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條件的,要按照原流程辦理手工報銷手續。
4、如何讀懂實時結算收費票據?
(1)實時結算收費票據明細中,醫療保險范圍內金額能夠納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總額。
(2)本次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規定應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總額,包括門診大額醫療,退休人員補充保險,殘疾軍人補助。
(3)“本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三部分內容:
①自付一:按比例個人應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起付線和超封頂線以上金額);
②自付二:乙類目錄中需要個人負擔的金額(如乙類藥品中個人自付的10%的醫療費用);
③自費:報銷范圍(即藥品、診療、服務設施三個目錄)以外的醫療費用;
(4)當次就醫醫療費用總額=本次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本次個人負擔。
二、變更信息應注意什么:
1、在職轉退休人員應如何進行社保卡信息變更?
持卡人信息,可到發卡單位所在區縣的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數據同步。
2、在職轉退休人員沒有及時變更社保卡信息會出現哪些問題?
在職職工退休后沒有及時變更信息,在持卡就醫時,仍將按照在職職工的門診起付線和報銷比例進行報銷,這可能會損害參保人員的醫保權益。
3、哪些情形需進行社保卡信息變更?
(1)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2)殘疾軍人新參保;(3)轉換醫療保險險種;(4)特殊病種審批;(5)手冊丟失補領手冊。
三、關于持卡就醫的一些問題:
1、持卡就醫是否需要選定醫院?
實行持卡就醫后,個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仍以醫保手冊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為準,A類、中醫、專科醫院可以直接就醫。
2、參保人員持社保卡就醫,起付線有變化嗎?
持卡就醫后起付線標準不變:參保人員門(急)診費用一個年度內只扣一個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按照政策規定的報銷比例,個人只負擔應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3、持卡就醫后,個人帳戶管理的政策有何調整?
個人帳戶管理的政策沒有調整。持卡就醫后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金額仍按月劃入參保人在北京銀行的醫保專用存折中,個人帳戶資金仍可在銀行自主支取。
4、持卡人員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如何就醫?
持卡人員到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先現金全額交費,由醫院為參保人員出具醫療費用單據,并上傳醫療費用明細,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按原流程進行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5、持社會保障卡怎樣看病?
首先,在掛號時必須出示社會保障卡,現金交納個人自付、自費費用,醫院為參保人員出具收費票據;其次,到診室看病時,要向醫生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和“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歷手冊”;第三,交費時,須將社會保障卡和交費單據一起交給結算人員,繳納個人自付、自費部分費用;最后拿到結算單據后,認真核對單據上的各項內容,收回社保卡。
6、參保人領卡后,對持卡就醫的時間如何確定?為什么一些單位告知參保人在下半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醫結算?
參保人員在領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點醫療機構持卡就醫、實時結算。但在此之前如有個人全額墊付的醫療費用,應提前辦理手工報銷手續。
四、社保卡丟失補辦與領取問題:
1、已領取社保卡的參保人不慎將醫保手冊(藍本)丟失,如何處理?如社保卡丟失,如何補辦?
(1)需通過單位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領醫保手冊(藍本)手續,在補辦醫保手冊(藍本)時,單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區縣社保中心將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內信息。
(2)社保卡丟失需通過單位到參保地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補領卡手續,單位需同時提供參保人員的醫保手冊(藍本),區縣社保中心將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內信息。
2、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如何看病?
參保人員在申請補(換)社會保障卡期間,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需要主動出示《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證明》采集有關的信息,并上傳費用明細。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結算醫療費用時,全額收取現金,出具相關單據,參保人員持新的社會保障卡按原流程進行醫療費用申報。
3、退休人員統一補充醫療保險是否同時刷卡結算?是。
4、社會保障卡到哪里領取?
在職人員在參保單位領卡;退休人員在原參保單位領卡;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在參保街道社保所領取;職介、人才存檔人員在參保區職介、人才服務中心領卡。
5、領到卡后,發現卡內信息有誤怎么改?
發現此種情況,多為照片與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屬上述情況,持卡人應通過單位將社保卡交回區社保中心。
6、領到的社保卡與本人身份證信息不一致怎么辦?
將社保卡與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交給單位,由其上交區縣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7、已領取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其手中的醫保手冊(藍本)是否繼續使用?
本市的社保卡將分期分批發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醫保手冊(藍本)之前,社保卡與醫保手冊(藍本)并行使用。醫保手冊(藍本)停止使用時,將向全市發布通知予以告知。
五、關于社保卡的其他問題:
1、如何查詢卡內信息?
(1)可持卡到卡服務網點由工作人員幫助查詢,或持卡在自助終端機電子觸摸屏上自助查詢。
(2)本市社保卡服務體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務網點、社保卡服務熱線、社保卡服務網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務終端四部分組成。社保卡服務網點設置在全市300多個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和18個區縣社保中心及市經濟開發區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辦理社保卡相關業務;社保卡服務熱線是“96102”,提供24小時開通服務;另外通過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可進入社保卡服務網站界面。社保卡服務網點和本市二級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內均安裝了社保卡服務自助終端機,可實現查詢醫保信息以及預掛失等功能。
2、為什么單位中有的職工有卡,有的沒有?
本次發放的社會保障卡為2009年2月16日零時醫療保險數據庫中的時點信息,此后新參保的人員及因信息比對有誤需進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員不在本次發卡范圍。因此,造成單位中有的職工有卡,有的沒有。
3、本次看病忘了帶卡怎么辦?
領到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在已開通持卡就醫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須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發生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醫保基金不能支付。
4、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參保人員如何辦理開卡的手續?
參保人員持社保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在辦理掛號或交費的同時,社保卡即可開通。
5、發生工傷事故后就醫,如何區分是否應當用社保卡實時結算?如實時結算了,后又被認定工傷,如何解決?
如果認定確實是工傷事故,應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后經由工傷保險報銷;如實時結算,后又被認定工傷,參保人員將實時結算的費用辦理退費,再全額墊付醫療費用,事后將全額墊付的醫療費用申報至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手工報銷。
社保卡的一些知識我們要把握,因為這樣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它才不會出錯,有時候使用出錯不僅會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也有可能會觸犯法律,所以,社保卡的使用要謹慎,認真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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