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動合同期限劃分的勞動合同有哪幾類
按勞動合同期限劃分的勞動合同有以下三類: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下面由勞動法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一、按勞動合同期限劃分的勞動合同有哪幾類
按照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勞動合同可分為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后,長期在一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系,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勞動保險待遇。
我國勞動法就是按照勞動合同的這一分類標準,將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了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特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只使用勞動者的“黃金年齡”。
二、臨時工的法律規定
根據《臨時工勞動管理辦法》
第十條 被招用的臨時工,必須年滿十六年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者;如從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種作業的,須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第十一條 用工單位或雇主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公開向社會招收持有本市區待業證的人員為臨時工,并應直接到臨時工戶口所在地的區、街(鎮)勞動管理部門辦理招用手續和交納管理費。
第十二條 在本市區城鎮內確實難以招到臨時工的工種和崗位,用工單位或雇主可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自行招用外地臨時工。被招用的臨時工,不得遷移戶糧關系,并必須持有身份證和當地鄉鎮以上勞動管理部門證明。
第十三條 用工單位或雇主招用外地臨時工,須按下列規定辦理招用手續和交納管理費,領取《廣州市外來人員臨時工作證》。
1、中央、部隊、省、市屬單位,外地駐穗單位,到市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2、區屬單位、私營企業,到所屬區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3、街屬單位、鄉鎮企業、個體戶、專業戶,到所屬街道、鎮勞動管理部門辦理。
第十四條 外地臨時工必須在被招收后三天內,憑《廣州市外來人員臨時工作證》到公安部門申報領取《暫住證》。如由用工單位或雇主解決住宿的,由用工單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辦理手續;自行解決住宿的,由本人持有關證明到住宿地派出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 用工單位必須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如實填報使用臨時工人數。
第十六條 使用工單位要有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管理臨時工。其任務是負責臨時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會、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技術培訓;管理臨時工的行政事務;處理臨時工的糾紛和一般違章行為。
第十七條 臨時工的工資,應根據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可采用多種工資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區同類行業同等工種正式職工的工資待遇。
第十八條 國營企業臨時工的工資,必須納入工資基金管理,憑用工單位工資基金手冊支付。
第十九條 臨時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應與用工單位正式職工相同。
第二十條 臨時工患病、因工傷殘、退休養老等勞動保險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工作場所的環境條件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標準。
第二十二條 臨時工進場時,用工單位必須對其進行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崗位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并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條 臨時工從事特種作業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考核,發證后才能上崗位。
第二十四條 臨時工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保健食品費用,應參照用工單位同類工種正式職工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臨時工發生工傷事故,由用工單位負責統計、上報,并按國務院《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處理。
三、臨時工勞動合同約定期限最多為六個月
以前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對于這三種工作崗位并沒有明晰的定義。有些企業就鉆了空子,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新《勞動合同法》對這三種崗位做了明確的規定,勞動部門在對勞務派遣進行認定時也就有了明確的依據:“臨時性崗位”以時間為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崗位“則是因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段時間內,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按勞動合同期限劃分的勞動合同有哪幾類”的詳細內容,如果還有其他不懂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勞動法律網律師!
上一篇:公司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下一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樣訂立
熱點文章點擊
- 01工傷賠償標準2015
- 02工傷認定的情況、申請時間
- 03病假的天數是怎么計算的
- 04最新勞動仲裁申請書
- 05辭職的流程
- 062015年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