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有哪些
2011-11-09作者:未知來源:未知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有哪些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同勞動者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9條第1款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主要指勞動者的工作任務、生產崗位等);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指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怎么樣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和其他勞動報酬);
5、勞動紀律(包括廠紀廠規、生產標準、操作規范等);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包括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履行過程中發生變化的終止和其他終止的條件等);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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