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具體項目標準及依據是什么?
工傷賠償是指員工因在上班過程中受傷或者死亡,其本人或親屬依法享有賠償。在工傷事故中,賠償的標準根據傷亡結果,主要責任等等而不盡相同。那么,工傷賠償的具體項目標準及依據是什么?勞動法律網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賠償項目
(一)醫療費
。、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病⒎梢罁骸豆kU條例》第30條第3款。
。场渥ⅲ河萌藛挝粵]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交通食宿費
。、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病⒎梢罁骸豆kU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ㄋ模┹o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玻螅阂蛉粘I罨蛘呔蜆I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保畼藴剩
。ǎ保┩9ち粜狡趦刃枰o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玻螅荷钭o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常梢罁骸豆kU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ㄆ撸﹤麣堁a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薄藴剩合硎芤淮涡詡麣堁a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保畼藴剩合硎芤淮涡詡麣堁a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亡待遇標準
。ㄒ唬﹩试嵫a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折疊標準
。ǎ保┌绰毠け救斯べY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ǎ玻┡渑济吭拢矗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ǎ常┖硕ǖ母鞴B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范圍
。ǎ保┞毠さ呐渑、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ǎ玻┳优,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ǎ矗┬值芙忝茫ㄍ改傅男值芙忝谩⑼府惸富蛘咄府惛傅男值芙忝、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ㄒ唬┩耆珕适趧幽芰Φ
。ǘ┕ね雎毠づ渑寄心隄M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ㄈ┕ね雎毠じ改改心隄M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ㄋ模┕ね雎毠ぷ优礉M18周歲的
。ㄎ澹┕ね雎毠じ改妇阉劳,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ね雎毠ぷ优呀浰劳龌蛲耆珕适趧幽芰,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ㄆ撸┕ね雎毠じ改妇阉劳龌蛲耆珕适趧幽芰Γ湫值芙忝梦礉M18周歲的。
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ǎ玻┚蜆I或參軍的
。ǎ常┕ね雎毠づ渑荚倩榈
。ǎ矗┍凰嘶蚪M織收養的
(5)死亡的。
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
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ㄈ┕ね鲅a助金
。ǎ保藴剩核劳鲑r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ǎ玻┮螅
第一、傷殘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待遇;
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 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喪葬補助金、第(二)項規定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待遇。
本文介紹了工傷賠償的具體項目和具體賠償標準。在案件中,工傷的賠償受到復雜因素的影響,賠償結果也會隨之變化,建議向專業法律機構進行咨詢。勞動法律網能為您提供專業服務,幫助您處理好法律問題,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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