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個城市進行四險一金改革
國務院在12個城市開展試點,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進行征繳和管理,實施期限為2年。這個情況也就是五險一金變為四險一金的情況。那么我們一起來看看是哪些十二個城市?小編為您一一介紹。
“五險一金”變“四險一金”,到手工資會有什么變化?
人社部與財政部今年4月發布《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明確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工作,待國務院制定出臺相關規定后統一組織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提高社會保險基金共濟能力,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改革,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晉中市、遼寧省沈陽市、江蘇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東省威海市、河南省鄭州市、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珠海市、重慶市、四川省內江市、云南省昆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關于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定(目錄附后),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試點方案由國務院作出安排,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本決定實施期限為二年。
國務院及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并就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本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等12個試點城市行政區域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目錄
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
內容:
暫時調整適用關于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定。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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