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規定婚假多少天
在很多時候,如果我們要結婚了那么是可以請婚假的,在我們國家婚假有多少天,一般情況下什么年齡屬于晚婚晚育?晚婚晚育是否有額外的獎勵?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勞動法律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國家規定婚假多少天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二、二婚婚假規定
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于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復,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
三、晚婚假正式取消
2015年12月27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表示,當天下午剛剛表決通過的計生法修正法草案對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計生法修訂,將該條款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調查,目前群眾初婚初育年齡比以前明顯推遲,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齡已經超過30歲。婚育年齡推遲不僅使得現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縮短,也造成了高齡產婦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會問題。
表示,目前,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為25歲,初育年齡則約為26歲,鑒于婚育形勢,本次計生法修訂不再對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來的晚婚假隨之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婚假的具體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并不統一。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
四、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少單位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因此不少網民詢問,國家和上海市對此是否有統一的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果單位的“土政策”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對職工并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土政策”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并要求單位賠償損失。
在婚假的問題上,雖然國家對職工的休息、休假有規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確定了:職工本人結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假期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但并未明確規定工資計發的標準。因此在婚假的工資發放標準上,目前還沒有適用于全國的統一規定。但是上海市從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對這個問題有一定的規定。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婚假期間的工資應當按這樣的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我們國家,其實有很多人結婚的年齡,已經都屬于晚婚晚育齡的,所以我們國家的晚婚晚育獎勵已經取消了,一般情況下婚假是三天,如果婚假遇到了國家的法定假日是不會進行延期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勞動法律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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